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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民主的發展

     

民主是一種政府制度,其中整個成年人口都有發言權。這可以是通過直接投票或選擇代表代表他們作出決定來實現。

在 19 世紀之交,英國並不是我們今天所認識的民主國家。當時,只有一小部分人有投票權,即年齡超過 21 歲且擁有一定數量財產的男性。

在整個 19 世紀期間,選舉權逐漸擴大。1832 年,第一個選舉改革法通過,將選民人數增加了一倍。1867 年和 1884 年的選舉改革法又進一步擴大了選民人數(the franchise)。

1830 年代和 1840 年代,一個名為憲章派(the Chartists)的團體爭取民主改革。他們提出了六項改革要求,包括:

  • 讓每個男性都有投票權;
  • 每年舉行選舉;
  • 在選舉制度中讓所有地區平等;
  • 秘密投票;
  • 任何男性都能成為國會議員(members of Parliament, MPs);
  • 支付國會議員的薪酬。

當時,憲章派運動通常被視為失敗。然而,到了 1918 年,這些改革要求中的大多數已經實現。投票權也擴展到了 30 歲以上的女性,然後在 1928 年擴展到 21 歲以上的男性和女性。到 1969 年,男女的投票年齡降至 18 歲。

英國民主的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,從 19 世紀初的貴族寡頭制到今天的普選制,經歷了多次改革。選舉權的擴大使更多的人能夠參與政治,從而使政府更加民主。憲章派運動雖然沒有完全成功,但它推動了英國民主的發展。投票年齡的降低使更多的年輕人能夠參與政治,從而反映了英國社會的變化。

 2024-01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