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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法院的角色

     

英國的法院系統是維護法律和秩序的關鍵機構。它涵蓋了從解釋法律到確保公平審判的各個方面。英國的司法機構獨立於政府,保證了司法的公正性。

法官(Judges),作為司法機構的一部分,負責解釋法律並確保審判的公正。他們在政府行動被認為非法時,擁有要求政府改變政策或法律的權力。此外,法官在公共機構侵犯個人合法權利時,有權命令該機構改變做法或支付賠償。

刑事法院 Criminal Courts

英格蘭、威爾士、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刑事法院系統存在差異。地方法官法庭(Magistrates’ Court)在英格蘭、威爾士和北愛爾蘭處理輕微刑事案件,而在蘇格蘭則由治安法官法庭(Justice of the Peace Court)處理。

地方法官(Magistrates)和治安法官(Justices of the Peace, JP)是社區成員,通常無薪且無需法律資格。在北愛爾蘭,則由有薪且具法律資格的地區法官(District Judges)審理案件。

皇家法院和郡法院 Crown Courts and Sheriff Courts

嚴重的刑事案件在英格蘭、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皇家法院(Crown Courts)以及蘇格蘭的郡法院(Sheriff Courts)審理,並由法官和陪審團共同參與。蘇格蘭最嚴重的案件,例如謀殺,則在高等法院(High Courts)審理。

青少年法庭 Youth Courts

英格蘭、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青少年法庭專門審理 10 至 17 歲被告的案件。蘇格蘭則採用兒童聽證系統(Children’s Hearings System)處理犯罪青少年。北愛爾蘭則有青少年會議(Youth Conferencing)系統。

民事法院 Civil Courts

民事法院處理非刑事性質的案件。英格蘭、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郡法院(County Courts)和蘇格蘭的郡法院(Sheriff Courts)處理大部分民事糾紛,包括追回欠款、人身傷害、家庭事務、違約和離婚等。更嚴重的民事案件在英格蘭、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高等法院(High Courts)以及蘇格蘭的愛丁堡會議法院(Court of Session)處理。

小額索賠程序

小額索賠程序是解決較小糾紛的非正式方式,避免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聘請律師。該程序用於英格蘭和威爾士不超過£10,000、蘇格蘭不超過 £5,000、北愛爾蘭不超過 £3,000 的索賠。

法律諮詢

律師(Solicitors)是受過訓練的法律專家,負責提供法律建議、為客戶採取行動並在法庭代表客戶。在選擇律師時,重要的是了解他們的專業領域並確認他們具有處理您案件的經驗。

總體而言,英國的法院系統是一個多層次、多功能的體系,旨在保障公民權利和確保法律的有效執行。

 2024-01-22     2024-04-24